親愛的客戶您好

謹通知修訂本公司電子同意書約定條款,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修訂處請詳藍字),生效日為民國109年11月26日。若您於公告後三個交易日內未以書面送達凱基證券表示異議,視為同意本同意書之修正調整。

敬祝 順心

凱基證券 敬啟
民國109年11月26日

【電子同意書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十二條
委託人確實瞭解使用電子式下單之交易環境建議,並瞭解倘電腦系統未達凱基證券所訂環境建議,可能導致交易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委託人不得於使用後向凱基證券主張電腦環境不相容之責任。委託人充分瞭解,凱基證券已依相關控管程序進行系統之開發及維護,惟無法保證系統完全不發生問題。委託人同意並瞭解,凱基證券提供之電子式交易系統非為下單或報價之唯一管道,委託人並應熟悉使用其它管道進行下單或取得報價參考。委託人同意並了解因網路傳輸或電話語音等電子式交易在傳送資料上有先天上之不可靠與不安全性,透過網路傳送資料隱含著中斷、延遲等危險,假如電子式交易服務在任何時候因非可歸責於凱基證券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天然災害、戰爭、斷電、斷線、網路傳輸壅塞、電腦電子設備通訊線路故障、未具授權使用、竊盜、網路提供業者之線路穩定性、使用者操作不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凱基證券等因素),致交易或變更交易指示延遲、遺漏、無法接收或傳送所致委託人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凱基證券及其受僱人無須負任何責任。委託人同意即時使用其他管道進行下單或取得報價參考,例如電話或親臨凱基證券營業處所等方式確認,所有傳送資訊以凱基證券電腦系統接收到之資訊為準。
委託人如欲改變已下單委託買賣內容,卻因交易系統傳輸干擾等因素遲延,委託人同意改以電話或親臨證券商營業處所等方式通知凱基證券,若無法即時更改而依原委託內容成交者,由委託人自負其責任,凱基證券不負任何責任。委託人變更交易內容並採語音、網際網路、專線、封閉型專屬網路等電子式交易方式為傳送方式,但因前項所示之危險情事發生致無法及時更改者,凱基證券無需負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委託人同意並了解因網路傳輸或電話語音等電子式交易在傳送資料上有先天上之不可靠與不安全性,透過網路傳送資料隱含著中斷、延遲等危險,假如電子式交易服務在任何時候因非可歸責於凱基證券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斷電、斷線、網路傳輸壅塞、電腦電子設備或通訊線路故障、未具授權使用、竊盜等因素),致交易或變更交易指示延遲、遺漏、無法接收或傳送所致委託人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凱基證券及其受僱人無須負任何責任。委託人同意使用其他管道,例如電話或親臨凱基證券營業處所等方式確認,所有傳送資訊以凱基證券電腦系統接收到之資訊為準。
委託人變更交易內容並採語音、網際網路、專線、封閉型專屬網路等電子式交易方式為傳送方式,但因前項所示之危險情事發生致無法及時更改者,凱基證券無需負擔任何責任。
委託人同意其交易尚未成交前,因第一項事由致無法將交易資料(含變更交易指示)輸入交易機構,且經凱基證券以電話聯絡仍無法確認委託人之交易意願者,則以電腦或通訊設備功能恢復後之執行結果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同意書未特別規定之事項,委託人同意凱基證券得援引現行相關法規、主管機關之函令解釋、證券經紀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凱基證券內部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本同意書未特別規定之事項,委託人同意凱基證券得援引現行相關法規、主管機關之函令解釋、證券經紀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及凱基證券內部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充分瞭解電子式交易之網路報價系統常因時差等因素而發生報價時間延遲之情事,委託人因報價時間遲延所導致之誤差,不得向凱基證券主張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委託人瞭解藉由電子交易方式取得關於交易市場或其他資訊,凱基證券與相關資訊服務業無擔保該資訊之正確性或完整性之義務,委託人應就相關資訊自行獨立判斷。如因不可抗力或因凱基證券及第三資訊服務業者難以合理控制之其他原因,所致資訊錯誤、延遲或遺漏,而直接或間接產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凱基證券及第三資訊服務業者皆不負責。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瞭解藉由電子交易方式取得關於交易市場或其他資訊,凱基證券與相關資訊服務業無擔保該資訊之正確性或完整性之義務,委託人應就相關資訊自行獨立判斷。如因不可抗力或因凱基證券及第三資訊服務業者難以合理控制之其他原因,所致資訊錯誤、延遲或遺漏,而直接或間接產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凱基證券及第三資訊服務業者皆不負責。